问:供应商的质疑函可以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吗?
答:可以同时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根据代理协议的权限设定依法进行答复。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作为政府采购业界领域专业知识分享工具,易采通App自2017年1月1日上线以来,受到了政府采购各方人士的高度关注与欢迎,注册用户已达到30万人。如果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疑问,欢迎随时到易采通App“有问有答”频道提出。当然,也可以看看其他业内同行遇到问题后的解决方案哦。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下载注册易采通App。